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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关工委的职能,市直机关工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工委、群团工作部五个部室。
办公室
负责工委对外事务联络及内部事务的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调研、信息以及公文处理和会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后勤、档案管理和接待、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政治思想教育、计划生育、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督促、检查各处室完成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工作的情况。
组织部
指导、督促和检查落实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办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机关纪委的成员的任免;指导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和指导“创先评优”表彰活动;协助有关部门考察、评议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理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基层党组织刻制公章的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党组织和党员的统计。
宣传部(与市直机关党校合署)
指导市直机关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考核机关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市直单位“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的申报、检查、评比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好市直机关业余党校,培训党员和党务干部;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业余党校培训工作;负责党的工作的宣传报道;承办市直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纪委的派出机构)
指导、督促和检查落实市直机关的纪检工作;负责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组织协调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检查;负责违纪党组织、党员的案件检查、审理工作;受理信访举报和控告、申诉,保护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市直机关群团工作部
指导市直机关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和文化建设;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审批市直机关团组织的设置和领导班子的选举工作;负责发展新团员、超龄离团和对违纪团员处分的工作;开展创先评优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团培训;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接转团组织关系,做好团的统计工作。
指导市直机关妇女组织的工作;根据妇女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引导会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维护市直机关妇女权益;培训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干部;向党政部门和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