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近年来,我局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抓好党建带妇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妇女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多种文明健康的活动,营造健康和谐工作氛围,团结带领广大女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把“保持先进性、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学习、工作之中,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了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抓工作创新,建立妇女组织工作新机制。
我局现有在编人员1469人,其中女性626人,占42.6%。女干部中,局级4人,占局级干部的44%,处级44人,占处级干部的26%,女处级干部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有29人,非领导职务的有15人。女同志女领导所占比例之高, 在市直机关均属前列。局党组认为:抓好妇女工作,对做好全局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并为此采取系列措施。一是注重对妇女工作的支持和领导,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和一名局级干部具体分管妇女工作,将妇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做到党建工作与妇联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二是加强妇女组织网络建设。组建了市、区、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三级妇女组织网络,新选举了一批有大学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妇女工作经验、能力素质好、热心妇女工作、责任心强的妇女干部,这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妇女工作领域,延长了妇女工作手臂。三是创新妇女组织工作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多种形式的碰头会,及时了解本局的广大女同志的需求,为其工作、生活分忧解难。四是改进组织妇女活动组织组织方法。局妇委会着重组织全局性的大型活动,并对属下的两个分会和其它基层妇女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分会和基层妇女工作小组侧重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女工实际,与其他部门横向或纵向的联系,开展一些小型的、形式多样的妇女活动,从活动形式上探索发挥妇女组织长效作用的新途径。如去年 “三八”节举行的全局服饰表演比赛,今年“七一”举行的“尚荣知耻,争当排头兵”演讲比赛,就由我局妇委会、工会女工委员会主办。其它如爬山、打球、棋牌、游泳及其他比赛、诗歌朗诵比赛和松散式的体育运动会等等活动,则由两个分会又在其行政范围内举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是保障妇女活动经费,从费用上支持妇女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保障。
二、抓素质培养,提升女职工的综合能力。
一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配合全国妇联提出的“能力建设年”的要求,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宗旨,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女同志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近二年来,我们每年都给女干部、女职工订阅一些有影响力的女性书籍、报刊和杂志,为她们业余学习、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提供便利条件。此外,我们还积极组织织女干部、女职工开展“专一门”、“会二门”、“学三门”和各类业务培训。我们还分批选拔了部分科级女干部和处级女干部到市委、省委党校学习,提高了她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二是开展专题讲座,为妇女健康服务,我局妇委会根据现在城市女职工因工作节奏快、工作和生活压力重,普遍出现“亚健康”的现象,有针对性地举办女性生理卫生、女性心理、现代婚姻家庭等系列讲座,邀请医学、教育专家,婚姻家庭问题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受到女职工的好评。
三、抓形象建设,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劳动保障业务中的“半边天”作用。
针对我局女同志多的实际情况,局妇委会与局工会女工委员会联合实施了“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了“创品牌,树形象”活动,以妇联品牌工程入手,实现党建与妇建的连动,调动女职工的潜力。女干部女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05年,在巩固原有的电话中心、就业中心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基础上,又争创了我局驻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劳动能力鉴定办两个新的文明示范岗。局驻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评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2006年,我局张淑芬同志获得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四、抓权益维护,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劳动保护政策。
外来务工妇女在我市的外来劳动力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对她们劳动权益的保护是劳动保障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多年来,我局妇委会联合相关业务部门,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保护流动妇女和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参与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制订,协同业务部门借用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条款的可操作性及与其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以期更好地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如在劳动保障局起草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就单列一款规定“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并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规条文规定的清楚明白,不易产生疑异,便于理解,更便于执行,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外来女工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的权力,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规定的检查督促工作。2005年,我局开展了为期十天的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专项检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共检查用人单位583家,涉及女工6.95万人;查处无故拖欠工资的企业16家,涉及女工0.23万人;查处未签劳动合同的企业34家,补签合同0.38万人,涉及女工0.28万人;查处收取押金或报名费的企业35家,涉及女工0.14万人。三是配合就业部门做好困难失业人员尤其是女性困难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行动和“再就业援助月”活动,9865名困难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有就业愿望的2900多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家1人以上就业。四是重视与其他基层妇女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维护外来女工合法权益的工作。现在,我市各区的基层妇联都建立起了妇女学校,为各层次的妇女提供学习和提高的条件与便利。我局妇委会积极与基层的妇女学校建立联系,协助基层的妇女学校进行更广泛的、更具体实在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如我局妇委会在宝安区松岗街道妇联的妇女学校举办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为来自松岗街道工厂、社区的200多名妇女宣讲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得到很高的评价。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党组织和广大的妇女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建设。但是,这些成绩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很远。我们一定立足当前求创新,着眼长远求发展,进一步加强妇女组织的建设,提高女性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水平,提高妇女的身体、文化素质,提高妇委会工作的凝聚力,为建设深圳美好的明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