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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简报第61期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在创新中求发展  勇当改革排头兵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排头兵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完善落实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指标体系,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强化人口管理、推动能源工作,在创新中求得发展,勇当改革排头兵。

   (一)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全局党员干部以超前的眼光和视野研究我市的宏观和战略问题,更加善于从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现象中把握全局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更加善于运用前沿理论和研究方法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研究,更加善于按照长短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开展事关我市发展全局的宏观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切实履行工作职能。

   (二)完善落实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指标体系。以“十一五”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按照国家新出台的产业政策和指标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深圳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调控指标体系》。在总结市政府近阶段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举措基础上,结合其他省市先进的规划实施经验,积极开展关于指标体系保障政策方面的调研。科学划分指标体系中市场和政府两者之间的作用,并根据相关部门具体的工作职责,研究指标体系的分解落实。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该局在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明确提出要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努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使深圳成为创新体系完善、创新人才集聚、创新企业众多、创业投资活跃、综合环境优良、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在众多科技领域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城市。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分梯次培养自主创新企业群。二是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建设,整合优化创新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标准化体系。三是健全多层次的创新体系,加强原始创新技术的研发和积累,鼓励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集成创新,支持重大引进技术及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四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储备,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和政策法规,创造人才辈出的良好氛围。五是构建以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为核心的创新机制。

   (四)强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全力打造“循环经济之城”的战略目标,强化法规标准建设,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法规,进一步发挥全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先导作用。为规范对项目的管理,草拟了《深圳市循环经济项目管理办法》,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企业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企业内部“小循环”初步显现效果。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一是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结构,通过“整合链接提升”,加快形成电子通讯、数字化装备、家庭消费品三大制造业集群,推进制造业适度重型化,推进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化。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两大战略服务业,壮大商贸流通、旅游、文化、餐饮酒店和房地产等五大主导服务业;培育发展会展、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社区服务和科技服务五大新兴服务业,形成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三是发展都市农业和海洋产业,提高农业的层次和水平,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四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民营经济,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持久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源。五是优化市域产业布局,加快提升中心区现代服务业、特区外制造业基地,在保护中科学开发东部滨海地区。

   (六)加强人口管理和能源工作,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情况。在人口管理上,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将人口管理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对我市各项人口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完成人口规划和户籍人口增长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下发人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一览表,加快推进全市人口管理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实现人口管理“重心下移”。在推进能源工作上,积极推动能源规划编制,推动《深圳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编制了《深圳市燃气行业发展规划》、《深圳市天然气安全储备和事故应急气源方案》。大力推进资源能源节约工作,牵头落实国家GDP能耗公报制度,加强与中海油、中广核的战略合作,拓宽能源保障体系。与此同时,密切关注工业运行、投资计划项目进展、第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重点项目引进、能源资源保障等情况和影响经济运行的国内国际因素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