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团组织:
2009年度市直机关共青团组织团内统计工作和团费收缴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9年团内统计工作
200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继续使用团中央统计软件。统计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团内统计软件可在深圳机关党建在线的“团旗飘飘”栏目(www.szjgdj.gov.cn/tqpp/)中“文件下载”下载。
完成统计后请将统计年报表(一份,包括封面以及表一至表五,加盖公章)、报表电子版(.dat文件)及统计情况的简要说明报送市直机关团工委。注意报表需经过软件菜单中的“工具\校核表页数据”进行数据校核无误后方可生成报表dat文件。
2、2009年度团费收缴工作
2009年度团费收缴工作仍按照《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团粤发〔2005〕11号)中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执行,个别2008年度没能及时完成团费上交任务的单位,今年一并补缴。
上缴团费应存入市直机关团工委团费帐户(注明单位),并将团费缴纳简要情况说明和银行单据复印件报市直机关团工委。
户 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委员会
帐 号:400002010900892682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步支行
3、团内统计、团费收缴工作各单位团委必须于2010年2月26日前完成,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市直机关团工委的要求,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直机关团工委将对各单位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通报同级党委。
联系人:田丰 联系电话及传真:82104218
邮箱:jgtgw@sz.gov.cn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