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全面展示深圳市群众文化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推出一批反映时代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向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献礼,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将于9月30日至10月24日联合举办“深圳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群众文艺汇演”。根据深文[2008]50号文件精神,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承办机关文艺专场汇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文艺汇演活动,展示深圳机关干部昂扬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诠释深圳的城市精神、城市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讴歌伟大的党和伟大的祖国、讴歌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坚定信念,为推进深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 活动主题
同颂激情岁月,共展繁荣文化
三、 节目选拔
1.为鼓励创作,推出优秀作品,本次汇演的参演节目原则上是新创作品,也允许邀请个别获得全国奖项的优秀节目参加展演;艺术形式为音乐(声乐:独唱、重唱、表演唱、小组唱、合唱;器乐:独奏、重奏、合奏);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戏剧(小品、小戏、短剧);曲艺(相声、说唱、快板等)艺术门类。
2.参加汇演的节目要求主题鲜明,题材新颖,有时代感;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围绕改革开放主题,积极反映民族精神、传统文化、民俗风情以及社会文明进步和新人新事新风尚。
3.评奖工作由市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节目进行评选,将采取打分和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按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曲艺类别分别进行评选。市组委会将精选出部分节目参加10月24日举行的“深圳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群众文艺汇演”。
四、奖项设置
汇演设综合奖、创作奖、表演奖、优秀节目奖、精品展演奖、组织奖五项。
1.综合奖:为体现参赛节目的编、导、演、舞美、灯光、服装综合水平所设的奖项,分金、银、铜奖。
2.创作奖、表演奖的获奖等级与综合奖同步设置,不另行评选。
3.优秀奖:凡是入围参加全市汇演的没有获得铜奖以上的作品均为优秀节目奖;
4.精品展演奖:个别获国家级奖项的节目参加本次演出的为精品展演奖;
5.组织奖:组织工作及比赛成绩突出者将评为优秀组织奖或组织奖。
五、日程安排
6月15日前,各单位将参演节目报市直机关工委群团部;
6月16日-7月1日,市直机关工委对各单位报送的节目进行初选;
7月2日-9月15日,各单位组织节目排练、修改、提高;
9月16日-9月22日,市直机关工委进行节目选拔,确定汇演节目;
10月16日,市直机关工委举办“深圳市直机关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文艺汇演”,精选出部分节目参加全市文艺汇演;
10月24日,组织精选出的节目参加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深圳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群众文艺汇演”。
六、相关要求
1、本次汇演是我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规模大、时间长、参与面广、意义深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参演节目,认真组织排练、汇演等活动。
2、请各单位按日程安排的时间做好节目报送、排练、参选等各项工作,报送节目时将《参赛节目登记表》(附后)填好后传真至市直机关工委群团部。
联系人:刘 芳 黄丽妹
电 话:82102169 82104909
传 真:82098189
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