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深直工通201118

 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深组通201114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于119日前将《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人数统计表》通过传真报工委。

联系人及电话

机关事业单位:戴兵威 82104483 传真:82012016

驻深企业、办事处:尹霞 82104606传真:82098156

                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114